关于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函
常州市铁路建设处:
你单位报送的纺机厂及塑料厂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编号:
2011SS081)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我中心审查,已形成
审查意见书附后。审查综合意见中明确须复审的项目,请会
同设计单位在五日内将根据审查意见书修改后的设计文件、
回复意见报我中心复审。审查综合意见中明确审查通过的项
目,请来我中心办理其余手续。
2011年 9 月 1日
(附: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
常 州 市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审 查 意 见 书
编号: 2011SS081
常州市建设局监制
市 政 工 程 道 路 专 业 审 查 意 见
项目名称 纺机厂及塑料厂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审查人 吴祖德 审查号 10051-R1001 联系电话
86616828-3803
13915050779
一、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无 ;
二、违反工程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