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监制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AQ-JL203
项目名称: 104 国道德清段改建工程 编 号 :
监理单位:湖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合同段: J3
交底工序或
工程名称
桥梁拆除施工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参加对象
及人数
共 人 交底人
交底地点 记录人
1、项目部要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管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2、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调查建筑物内及附近的管、 线位置及相应管理信息、 要求,
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在确认不影响管、线安全的情况下在进行施工。
3、桥梁拆除施工区域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及浙交( 2011)68号文件落实封闭围挡及醒目
的安全警示标志。
4、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做到精心组织、科学分工、责任到人,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5、施工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 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