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
桥、门式起重机械维修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名称 :
设 备 类 别:
设 备 品 种:
设 备 型 号 规 格:
设 备 代 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
自 检 日 期:
使用单位: (盖章)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适用于桥(门)式起重机的维修自行检查。
2、自检人员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检验结果”栏的填写: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
求的项目划“√” 、“×”和“ /”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 “无此项”;
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 “检验结论”栏填写
“合格”、 “不合格”和“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4、“整机自检结论”填写“合格”或者“不合格” 。
5、检验仪器设备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内部应有统一编号。
6、检验条件应符合根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 Q7015-2016)中对于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