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编 号: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
称
项目经理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
称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内容: 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⒈工作台、机械的设置,应合理稳固,工作地点和通道应畅通,材料、半成品,堆放应成
堆成垛,不影响交通。
⒉操作木工机械不准戴手套,以防将手套卷进机械造成事故。
⒊木模车间内的锯屑刨花应天天清理。在车间内禁止吸烟动火。
二、支模与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撑, 材料应剥皮, 尖头要锯平, 不得使用腐朽, 扭裂的材料, 不准用弯曲大、
尾径小的杂料,层高在 4m以内顶撑尾径不小于 8cm, 5m以内不小于 10cm,5m以上应经过设计。
⒉顶撑应从离地面 50cm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 2m增设一道。水平撑应纵横向设
置。
⒊顶撑接头部位夹板不得小于三面, 夹板不得小于 50×8× 2.5cm,相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