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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一般跟单信用证的区别
(一)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之处
1、银行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
银行保函作为金融机构担保的一种 ,它与所凭以开立的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既可是从属性的,
也可是独立的,是否独立完全由保函本身的内容确定。
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一种形式,并无从属性与独立性之分,它具有信用证的“独立性、
自足性、纯粹单据交易”的特点,受益人索赔时以该信用证约定的条件为准,开证行只根据信用
证条款与条件来决定是否支付,而不考虑基础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各种情况。
2、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
银行保函适用各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范。 由于各国关于保函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 到目前为止,
没有一个可为各国银行界和贸易界广泛认可的保函国际惯例。独立性保函虽然在国际经贸实践中
有广泛的应用,但大多数国家对其性质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这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