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txt 如果真诚是一种伤害, 请选择谎言; 如果
谎言是一种伤害,请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请选择离开。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
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 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 A级,且不应低于 B2级。
第三条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墙 体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度大于等于 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2 、高度大于等于 60m小于 100m的建筑, 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 级。当采用
B2 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