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试行 )》
第一部分 管道安装工程
第一条 设备与管道连接时应无应力连接,不得强行对接。有减振设施的水泵、
冷水机组等与管道连接时必须采用补偿软接管。 补偿软接管应就近水平安
装;其中,设备侧的管道不得设置支、吊架固定,必要时可采用托架,但
托架必须设有避震措施;软接管外端应就近设固定支架。
第二条 通过热介质的卧式容器(包括分水器、分汽缸、集水器等)基座的固定
应保证有一侧可顺其主膨胀或收缩方向位移的装置并设置金属滑动面, 移
动量应满足其膨胀 /伸缩量。
第三条 碳钢管道焊接管道组对内错边量不宜超过壁厚的 10%,且不大于 2mm,
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 1%且不得超过 3mm。应根据钢管
的壁厚在对口处留有一定的间隙(一般为 1.5~3mm),当壁厚≥ 3.5mm时
管道应坡口,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如下要求:咬边;深度≤ 0.5mm连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