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深圳市实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application in Shenzhen for civil buildings
green design code
(征求意见稿)
2017深圳
前 言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
办法》,进一步提高深圳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标准
编制工作要求,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主要技术内容为: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 绿色设计策划; 5. 场地与室外环境; 6. 建筑设
计与室内环境; 7. 建筑材料; 8. 给水排水; 9. 暖通空调; 10. 建筑电气。
本细则中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细则由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负责管理,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