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监督工作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质 [2008]19 号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
理工作,规范质量监督行为,依据 《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43 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导则》和《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
办法》,制定本工作导则。
1.0.3 质量监督机构应采取抽查建筑节
能工程的实体质量和相关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的方法,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
确保工程质量。
重点是监督检查、抽查建筑节能工程有
关措施及落实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及相关产
品的节能要求指标,加强事前控制,把检查
各责任主体的节能工作行为放在首位。
2 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的监督抽查内容
2.0.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情况。
2.0.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备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