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 则
1. 电焊 ( 气割、气焊 ) 工、须经体检,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工作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认真检查电、气焊设备、机具的安全可靠性。
3.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管道,进行操作时,要事先检查,对有毒、有
害、易燃、易爆物要冲洗干净。
4. 在容器内焊割要二人轮换,一人在外监护。照明电压应低于 36 伏。
5. 严格执行 “三级防火审批制度 ”。
6. 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
明和良好的通风,严格执行 “焊工十不焊割 ”的规定。
(二)安全操作规程
1.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有妥善堆放地点, 周围不准明火作业、 有火苗和吸烟,
更不能让电焊导线或其带电导线在气瓶上通过。要避免频繁移动。禁止易
然气体与助燃气体混放,不可与铜、银、汞及其制品接触。使用中严禁用
尽瓶中剩余余气,压力要留有 1 : 1.5 表压余气。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