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
作;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3、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
后方能使用。如果超出有效期,不得使用。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10米以上,
氧气瓶避免直接受热。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定单独摆放,使用时确保两者
间的安全距离。
6、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7、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8、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尢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