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操作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进行施焊作业。
2、施焊作业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
器。
3、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报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准施焊。
4、乙炔瓶必须有安装减压阀和防回火安全装置,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
5m,严禁平放、严禁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
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7、点火时焊枪不准对人, 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带有乙炔和氧气时,
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散出发生燃烧事故。
8、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9、焊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