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表 A7-18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一
般
性
内
容
1、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楚易燃易爆物品, 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4、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火装置,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 5m,严
禁平放,严禁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 1 0m;
6、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7、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8、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 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带有乙炔和氧气时,
不得放在属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9、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