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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意见
(送审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的逐年加大,我
县水利建设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先后建成了西汉水、 平洛河、
阳坝河、铜钱河、燕子河提防工程,完成了一批小型水利工
程项目和农村安全人饮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以及渠、闸
(坝)、水窖等民生工程,年投入资金呈逐年递增之势,水
利工程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防汛抗洪、灌溉供水、保护生
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此,保证工程建成后的正常运
转和长期发挥效益,是当前和今后亟待解决和认真探索的问
题。结合长期工作实践和水利工程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建后
管理意见:
一、移交固定资产 明确管护主体
项目工程竣工后,对项目建设形成固定资产造册登
记,及时移交项目区乡镇,项目乡镇结合工程建成设施制定
相应的管护制度和管理标准要求,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
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成立由村主要
领导负责的管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