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2008 SDLJ-XSCZZ )
一、 目的
为有利于水利工程施工测量的实施和规范测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
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 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测量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和监理工作。
三、 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中的施工测量监理。
2. 项目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测量的监理。
3. 测量监理工程师是工程测量专业监理技术责任人,对测量的方案和现场
实施进行控制,对测量的成果(报告及现场标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
测量方法和成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等。
4. 监理员在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协助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测量工作进
行监理,对测量现场的控制网(站) 、测量成果的标识(标桩、标点)等设施的
保护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