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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水
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SDJ249-88)、《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SL176-2007)、《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
(SL634-2012)等和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国家与行业相关规
范、规程、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2、本制度内带“▲”号内容或格式是必备资料,也是基本要求,实际监理
过程中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发包人的要求参照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
范、规程、规章执行,不妥之处,以相关规范、规程、规章的规定为准。
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监理合同签订后, 由工程部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拟 《成立项目部申请报告》
J-GL22,经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签发成立项目监理部的文件至相关单位。
2、监理部成立后,总监任命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