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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
化、积极保护和有效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及有关
的规范和标准,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
各种文字、图表、照片、磁性载体文件及计算机软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
的宝贵财富,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岗
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要划出档案工作专项经费,以保
障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 档案工作要积极探索现代化管理方法,积极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和
技术,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一流工程,一流档案” 。
第四条 档案工作要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