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结合中交孟加拉卡纳普里河底隧道项目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期内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
理的方针和谁使用土地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优先考虑
生态环境保护和破坏后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方案编制到位、设计
施工到位、竣工验收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良好,防止水土
流失。
第四条 各分经理部应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 实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
制;必须贯彻当地关于水土保持的法规,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止因建设活动
造成的水土流失;接受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 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