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标准所指的水泥企业包括具有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 生产水
泥熟料企业及水泥粉磨站等企业,适用于水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
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
作。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的水泥生产企业不适用本标准。
2.依法生产的水泥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
全事故的,可以参加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标准共有 13 项考评类目( A级元素)、 47 项考评项目( B
级元素)和 187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 /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
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
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
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 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 不
得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