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程量签证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合同范围规定工程量、设计变更变化工程量、零
星工程项目委托及现场施工环境变化或设计估计不足的工
程量的确认和签证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量的确认和签
证。
3 术语、定义
工程量签证是指对合同范围规定工程量、设计变更变化
工程量、零星工程项目委托及现场施工环境变化或设计估计
不足的工程量的确认过程。
4 职责和权限
4.1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工程量签证单,包括工程量的计算
书和图纸,提出工程量变化的理由、内容。
4.2 设计单位负责提出设计图纸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提
出的现场施工环境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的必要性。
4.3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量签证单及现
场施工环境变化或设计估计不足的工程量变化的必要性。
4.4 建设单位负责审定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量签证单及现
场施工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