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试题
一、填空题
1、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 严禁穿过 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
排气道。
2、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 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 不可开启 或火灾时 能
自动关闭 的甲级防火门、窗。
3、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 一、二、三、四 级。
4、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 甲、乙 类 厂房内或贴临建造,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
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 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
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5、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 独立设置,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
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6、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
邻 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