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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第 1.0.2 条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第 1.0.3 条 本标准用于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供国营、集体、中
外合资等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使用。
第 1.0.4 条 本标准未包括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生产内容,可由各地根据实际
情况拟定。
第二章 安全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第 2.0.1 条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
况做安全检查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外脚手架、 “三宝”及
“四口”防护、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和施工机具等七项分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