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 根据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正在组织修订《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在重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发布之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有关管理机构)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仍按中价协[2002]017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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