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顶的女儿墙、电
梯间、楼梯间、水箱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以内; “层数”指地面以上建筑物的高度。
2、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在我省调整后的国家工期定额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工程
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不包括机械的场外运输、 一次安装、拆卸、路基
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 施工塔吊与电梯基础、 施工塔吊和电梯与建筑物连接的
费用单独计算。
3、本定额项目划分是以建筑物“檐高”、“层数”两个指标界定的,只要其中
一个指标达到定额规定,即可套用该定额子目。
4、一个工程,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檐口高度(层数),使用同一台垂直运输机
械时,定额不作调整; 使用不同垂直运输机械时, 应依照国家工期定额规定结合
施工合同的工期约定,分别计算。
5、当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定额含量。本定额
按卷扬机施工配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