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 [2002]59 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 000 至二 00 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的通知》
(建标 [2001]87 号)的要求, 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 《砌体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 现批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 GB50203-2002,
自 2002 年 4 月 1日起施行。其中, 4.0.1、4.0.8、5.2.1、5.2.3、6.1.2、6.1.7、6.1.9、6.2.1、6.2.3、
7.1.9、7.2.1、8.2.1、8.2.2、10.0.4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3-98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
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