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广州市安全生
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每年度在当年竣
工后取得《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申报工程项目中评选,
表彰通报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
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实行企业自
愿制度,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过程接受相关
部门检评、工程竣工后提交《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由评选
组织综合评审确定。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