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道路地下管线保护若干规定》的通知
2006-02-27
各区、县建设(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上海市道路管线保护监督管理,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道路地下
管线保护若干规定》,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原市建委文件《关于保护地下管线工作的通知》 [沪建市( 98)第 0331号 ],已由市建委废止。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上海市道路管线监护交底卡样张(略)
附件二:上海市建设工程道路管线安全保护承诺书样张(略)
附件三:上海市管线外损事故报告单样张(略)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上海市道路地下管线保护若干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的正常运行, 加强本市建设施工现场的管理, 提高文明施工的水平, 根据《上
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