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计申请书
【篇一:司法审计申请书】
司法审计申请书
申请人:李国忠(鄞县五乡兴业静电喷塑业主),男, 1971 年 1
月 16 日出生,汉族,住鄞县五乡镇蟠龙村。
被申请人:宁波中迪洗衣机厂
住所:宁波西郊望童公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赵一龙,厂长
申请事项:
要求对被申请人的公司财务帐目进行司法审计。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价款纠纷一案,经鄞县人民法院( 2001)
鄞经初字第 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现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
请人已于今年 3 月 20 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申请人在有能力
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仍有意逃债拒不履行。为此,申请人特依
法向贵院要求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库存原材料、往来资金、应
收债权等财务财目予以司法审计,请予支持。
此 呈
鄞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1 年 5 月 10 日
异地扣押申请书
申请人:李国忠(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