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计价方式的转变,合理确
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规范全省工程造价信息发布行为, 根据《建
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 107 号令)、《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和《江苏省建筑市场
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
布、管理工程造价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统一管理。省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省建设厅委托具体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的日常维护工作;各市、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
程造价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四条 省、市、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工程造价信息
发布管理责任制,准确、及时、有效地进行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
整理、发布工作。
第二章 造价信息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