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
通知
苏防规【 2013】2号
省民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民防工程
防护设备设施质量检测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民防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民防局:
为进一步加强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质量检测管理, 提升防护设备
设施质量,根据国家人防办、住建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结合我
省实际,制定《江苏省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试
行)》,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
及时向我局反馈。
(此页无正文)
江苏省民防局
2013 年 7月 11日
江苏省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
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质量检测管理,根据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