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规字〔 2011〕2 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 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规定》,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
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联系。
附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
则》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1 总 则
1.1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
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令第 5 号),制定本细则。
1.2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