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说明
为加强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的指
导,加快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步
伐,省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
设达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请遵照执行。
1、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 ”
创建达标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2、达标工地考核仅对施工单位进行,达标工程考核对
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综合进行。
3、本《标准》采用千分制。评分达到 600 分及以上者
为合格,评分达到 850分及以上者为示范级。
达标工程考核分值计算为:
∑项目所有监理标段得分
建设单位得分× 0.1+ ———————————— ×0.2
监理标段个数
∑项目所有在建施工标段得分
+ ————————————— ×0.7
在建施工标段个数
达标示范工程除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