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规
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保障施工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结合本省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水运工
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
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以下简称
安全生产费用) 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发包人)
列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 (以下简称承包人) 按照相关规定
和标准使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
支付、确保需要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