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在全省建筑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
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进一步强化科技兴业意识和科技引
擎作用,加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推动建筑
业广泛应用新技术,提高建筑业的科技含量,根据建设部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新技术是指建设部 “建筑
业 10项新技术(2005)” (建质 [2005]26 号)和江苏省“建
筑业 10项新技术 (2003)”(苏建管质 [2003]40 号)新技术。
本办法所称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
目(以下简称目标工程)是指经企业申报、各省辖市建筑业
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省建筑业主管部门审核公
布的工程。
本办法所称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以下简
称示范工程)是指通过专家评审、经省建筑业主管部门批准
并授予称号的工程。
第三条 江苏省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