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告知书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 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
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根据工程建
设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将政府对
工程质量监督的要求告知如下: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工程实体质量以
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和质量检测
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
督。
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