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建工【 2002】15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委、办、厅、局:
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 规范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资格、 注册执业行为, 提高
监理人员的素质, 保证工程监理的质量, 根据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
册试行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
制订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 请及时反馈给我厅工程建设处。 我厅
将对监理人员的资格、注册、业绩、不良行为、信用等情况在江苏建设信息网、
江苏工程建设网上予以公布。
江苏省建设厅
二 00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人员执业行为,提高监察办理人员
素质,保证工程监理质量,根据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