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66号 )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于 2010 年 8 月 16日经省人民政府第 51 次常务会议讨
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10 年 11月 1 日起施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
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
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设
备安装工程。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 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 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