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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 维护用
户的合法权益, 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向社会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
本规范所指的防雷装置检测是对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的场所,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
公共场所易遭受雷击的设施, 以及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
定的其他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所安装的防雷、防
静电装置的安全性能检测。
第三条 本规范规定了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的基本
要求,包括服务窗口、 咨询服务、 服务行为、 服务环节、 收费、
用户回访、投诉处理、服务监督、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