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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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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修订说明
1、为加强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
目监理机构的工作水平, 科学、客观、公平地评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的服务质量和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 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和技术标准,并结合我省监理工作实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 2011
年 10月颁布的《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
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评价与考核。
3、本标准对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进行评价,包括了组织机构与人
员配备、监理服务情况、工作质量、工作绩效等内容,从而形成对项目监
理机构工作水平的综合评价。评价的内容分为 4 个单项表,总分为 400
分,分别是工程施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