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假期管理办法
(2012 年 4 月 28 日赣路桥人资字 [2012]13 号文发布,根据 2013 年 9
月 10 日公司经理办公会第一次修订, 2015 年 1月 26 日经理办公会第
二次修订, 2016 年 3 月 25 日职代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单位正常生产工
作秩序,强化假期使用管理,明确职工的节假日、请休假的假
期审批程序及相关待遇,根据国家、我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假期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的正式职工、人
事代理人员(含人杰公司聘用人员) 。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假期为公休假、事假、病假、婚假、
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路程假、工伤假等。
第四条 公司机关、各分公司(中心) 、各项目经理部均
需配备相应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职工假期及日常考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