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顺序为: (一)技术标评审; (二)技术标入围的投标人商务
标评审。 九、凡需提供证件检验或计分者,投标企业必须当场、当
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认可或计分。凡出示虚假证书,一经查实取
消其投标或评标资格, 中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处理。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
投标人、中标人在评标过程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处罚按 12 号令第
六章规定处罚。 十一、由于本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均含有了竞争让利因素, 而且体现了合理最低价格优先排序和中标的
原则,招标人在采用本办法进行评标时, 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报价编
制要求中不得降低或变相降低定额中的取费条件和标准。 十二、为
规范全省招标评标工作, 确保全省工程施工评标工作的严肃性和统一
性,各市、县不得再单独制定本地的《评标办法》 ,更不得使用含纸,
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未同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