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提
高督查的科学性, 促进行业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 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公路水运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活动。
省厅负责组织开展对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普通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
管工作情况和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普通国道、省道工程项目,县道、乡道、村道
中的隧道、大桥及以上桥梁、二级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以及四级以下航道整治,
不满一千吨级码头、 船闸等水运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以下简称省级质
量安全督查)。省级质量安全督查具体工作由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