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
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 各连接件无松动;
5). 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 JGJ33-2001 第 3.2 节
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结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
规定值后,油温超过 30°C时,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