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流域 5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综合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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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背景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1〕40
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违规水电站安全复核的通知 (闽水办 [2011]15 号)精神,省环
保厅主持召开面积 500 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环评工作, 在确保防洪安全和生态环保
的前提下,以面积 500 km2以上流域综合规划环评和现场环境调查与评价工作为基
础,要求完成全省小流域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同时三明市政府要求市水利
局对沙溪流域 500km2以下河流进行了综合规划,规划报告涉及内容包括: 《福建省
三明市三元区 500 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 500 km2以下
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福建省永安市 500 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福建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