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凝土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
1.材料质量保证
1.1 沥青路面材料技术要求
1.1.1 沥青路面使用材料的一般规定
1 沥青路面使用的沥青、集料、矿粉各种材料应附有
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单) 。
2 运至现场的主要原材料,到场后使用前必须进行见
证取样检验,经评定合格才可使用。对桶装沥青、沥青
或改性沥青材料、 纤维等工厂生产的材料, 应有清晰的
标识、生产日期和批号。
3 集料粒径规格以方孔筛为准,不同原料、品种、规
格的集料不得混杂堆放。 同一个工程采用不同来源的材
料时,应先调整料源振动筛筛网尺寸确保集料规格相同,
保证集料外观一致,严格控制材料的变异性。
4 沥青材料可采用道路石油沥青或经乳化、稀释、调
和、改性等工艺加工处理的石油沥青产品。 沥青材料的
品种根据工程的使用条件, 沥青面层类型, 施工方法等
情况选择。
5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都应登记,签发材料验收单,
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