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安监管职健〔 2012〕22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专篇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根
据《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要求,
结合我省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河
北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 (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河北省建设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
(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
容与格式。
本规范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
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含基础设计)阶段,建设单位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建设项目编制的职业病防护设
施设计专篇。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 建设项目
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