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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令 2010年第 1号
【颁布时间】 2010-2-11
【实施日期】 2010-4-1
【正文】
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0〕第 1号
《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已经 2010年 2月 10日省政府第 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公布,自 2010年 4月 1日起施行。
省长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规范社会团体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根据 《社会
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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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依法负责社会团
体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