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
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
作,有效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餐饮监管部
门)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 (以下简称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等级),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差别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为餐饮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监
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
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不予评定动态等级的,用“整改中”
字样表示。
年度等级为餐饮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过去 12个月食品安全
管理状况的综合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