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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机电高专校字〔 2006〕1 号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先进部门评选暂行办法
为激励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
创造性, 推动全校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研究,特制订我校先进部
门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先进部门评选必须实事求是, 严格坚持标准,公开、
公正、公平。
第二条 一般情况下, 学校每年末评选一次先进部门, 与年
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由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先进部门评选比例原则控制在校直属部门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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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以内。
第四条 先进部门必须具备的条件:
1.领导班子廉洁勤政,有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工作
思路清晰,求真务实; 主要领导严于律已, 注重班子与队伍建设;
部门员工思想进步,遵法守纪,工作积极,奉献精神强。
2.工作实绩明显,有较为突出的亮点;对上级领导机关和
校党委、行政部署的工作落实迅速,质量较高;主动性强,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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