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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
办法 (试行 )总则
第一条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年生产能
力 -30 万吨及以上的国有煤矿合法生产矿井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 所
属的小煤矿 (年生产能力小于 30 万吨 )以及其他国有小煤矿 (不含露
天矿 )。
第二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三个级别:一级、 二级、三级。
一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 90分及以上, 且通风专业达
到一级,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爆破七个专 业中,
达到一级的专业不少于五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 85分及以上, 且通风专业达
N-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爆破七个专业中,
达 N-- 级的专业不少于五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三级。
三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 80 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
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